举报须知
一、举报主体
1.举报中心欢迎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。。
二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
1.危害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;2.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3.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4.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;
5.宣扬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的;
6.传播暴力、淫秽色情信息的;
7.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;
8.侵害他人名誉、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;
9.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。
三、举报方式
举报的主要方式包括:1.登录举报中心官网http://www.lnjubao.cn/举报;
2.拨打024-81680063举报热线举报(接听时间:8:30——17:00);
3.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@ln.gov.cn举报。
四、举报范围
1.辽宁省属地范围(例:辽ICP备XXXXX号 )的网站、论坛、社区、博客、移动客户端、云盘、下载工具等传播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2.按互联网属地管理规定,微博、微信、QQ等传播的违法和不良信息,网民可直接向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12377.cn)举报。
举报须知
一、举报主体
举报中心欢迎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
二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
1.危害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;2.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3.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4.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;
5.宣扬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的;
6.传播暴力、淫秽色情信息的;
7.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;
8.侵害他人名誉、隐私等合法权益的;
9.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。
三、举报方式
举报的主要方式包括:1.登录举报中心官网http://www.lnjubao.cn/举报;
2.拨打024-81680063举报热线举报(接听时间:8:30——17:00;
3.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@ln.gov.cn举报。
四、举报范围
1.辽宁省属地范围(例:辽ICP备XXXXX号 )的网站、论坛、社区、博客、移动客户端、云盘、下载工具等传播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。
2.按互联网属地管理规定,微博、微信、QQ等传播的违法和不良信息,网民可直接向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12377.cn)举报。